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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婚不可以离婚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时间:2020-09-20 03:24:00  来源:www.hunzha.com  作者:婚庆网  浏览次数:188
核心提示:军婚满足肯定条件是可以离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需要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

军婚满足肯定条件是可以离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需要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例如军人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婚外同居,军人一方推行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军人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需要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对此规定作出司法讲解,指出军婚离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来源理建议,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二、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一样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结婚以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要紧、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

三、假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可以继续保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讲解(一)》对“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作出了细化规定:

第一,军人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婚外同居的。

第二,军人一方推行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三,军人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与一般的缺点、错误迥然不一样,假如沾染上赌博、吸毒等恶习又屡教不改的,则是对所在家庭之大不幸。

第四,军人一方有其它重大过错的。

另外,依据《民事诉讼法》讲解第11条“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假如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之规定,在离婚管理法院方面也有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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