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当前位置: 首页 » 结婚百科 » 婚嫁习俗 » 正文

婚内协议书具备法律效力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时间:2020-09-18 05:45:43  来源:www.hunzha.com  作者:婚庆网  浏览次数:466
核心提示:假如是离婚协议,则具备法律效力;假如是财产协议,要依据该协议与之后订立的离婚协议是不是冲突来决定。国内婚姻法规定,夫妻可

假如是离婚协议,则具备法律效力;假如是财产协议,要依据该协议与之后订立的离婚协议是不是冲突来决定。国内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结婚以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一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一同所有。

一、婚内协议书具备法律效力吗

假如是离婚协议,则具备法律效力,假如是财产协议,要依据该协议与之后订立的离婚协议是不是冲突。国内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结婚以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一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一同所有。约定应当使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楚的,适用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结婚以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备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可见婚内财产协议是有效的,但是假如在离婚时又重新订立离婚协议的,离婚协议在后,后协议效力高于前协议,故婚内财产协议假如和离婚协议发生冲突应当以离婚协议为准。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结婚以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一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一同所有。约定应当使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楚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结婚以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备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特别提示:凡未注明婚庆网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婚庆网负责人)
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s://www.hunzha.com/baike/202009/99933.shtml)
[ 结婚百科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婚嫁习俗热点
推荐结婚百科
热门点击排行
 
婚庆网 | 关于我们 | 服务协议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18059163号-9


在线咨询


返回顶部

大宅门装修-廊坊站
大宅门装修-邢台站
大宅门装修-秦皇岛站
大宅门装修-北京站
大宅门装修-高碑店站
大宅门装修-沧州站
大宅门装修-衡水站
大宅门装修-辛集站
欧博东方-朝阳站
欧博东方-格尔木站
欧博东方-玉林站
欧博东方-西安站
欧博东方-扶余站
欧博东方-莆田站
欧博东方-北安站
欧博东方-河源站
京云律所-鹤壁站
京云律所-海东站
京云律所-新乡站
京云律所-樟树站
京云律所-惠州站
京云律所-双辽站
京云律所-张掖站
京云律所-盐城站
邱流芳律师-敦化站
邱流芳律师-芜湖站
邱流芳律师-台山站
邱流芳律师-应城站
邱流芳律师-贵阳站
邱流芳律师-大同站
邱流芳律师-北安站
邱流芳律师-晋州站
友恒律师事务所-洪江站
友恒律师事务所-拉萨站
友恒律师事务所-荔浦站
友恒律师事务所-晋中站
友恒律师事务所-新余站
友恒律师事务所-巢湖站
友恒律师事务所-锡林郭勒站
友恒律师事务所-石狮站